您派一位销售员去欧洲。在您看来,那是一位业务人员、一笔差旅预算和一个待开拓的市场。在他工作所在国的税务机关看来,您可能已经在那里开办了一项业务。这个问题取决于这个人做什么、在哪里做,而不是您的本意,也不取决于您是否登记过什么。
常设机构是什么,它实际采取哪些形式
这一概念来自相关国家之间的税收协定,以及其背后的国内法。措辞各异,逻辑稳定。公司在某国拥有某种足够持久的东西,可以被视为在当地经营业务,就会在该国负有纳税义务。这种持久性要么体现在一个场所上,要么体现在一个人身上。场所,是通过它开展业务的固定营业场所。人,是惯常以您的名义订立合同的人,或在合同订立中起主要作用、而您的批准只是形式的人。
- 一间办公室,哪怕很简陋。租来的空间,合作伙伴场地内的固定工位,服务式办公楼里的一个房间。关键在于它由您支配,并持续地用于您的业务。
- 用途超出仓储的仓库。为等待交付而存放货物,往往被明确排除。组装、重新包装、配置、处理退货或从库存中销售,则是另一种活动,往往单凭这一点就足够。
- 用作业务基地的住宅。销售员在自己的公寓里办公,里面放着您的库存,客户上门来访,这比一位在酒店之间办公的销售员,要难办得多。
- 您在客户或分包商处控制的场地。一块车间区域、一个维护基地、一个持续时间长的安装现场。持续时间是一项标准,触发它的时长写在协定里,所以必须针对相关国家去读。
什么会加重风险
- 对价格的决定权。这是分量最重的因素。如果此人可以打折、同意条款或敲定合同,而别处的签字只是橡皮图章,那么实质上就是在当地订立合同。
- 对外显示设立机构的标志。印有您公司名称和当地地址的名片与邮件签名,当地电话号码,门上的标牌,租约或水电账户上您的名字。
- 在当地持有、在当地销售的库存。货物存放在该国并从当地交付给客户,尤其是由现场人员决定服务哪位客户、按什么顺序。
- 持续性。同一个人,在同一个国家,一季接一季,面对同一批客户。偶尔的访问与一个只是碰巧从国外发薪的长期驻留,是不同的事实情形。
- 与书面安排相矛盾的往来记录。商谈条款的邮件、在当地出具的报价单、记录了承诺的会议纪要。档案由当时写下的东西构成,而日后读它的人当时并不在场。
什么能降低风险
- 严格限于准备性质的角色。市场信息、引荐、支持、演示、转达在国外作出并被接受的报价。协定中确有这项排除,而且范围很窄,所以工作必须真的就是这样。
- 合同的订立确实发生在国外。不是在另一个国家设一个签字栏,而是一项真实的决定:报价从总部发出,条款在总部确定,批准是实质性的,有时会被否决。
- 同时为多个委托人服务的独立代理人。经营自己的业务、承担自己的商业风险、除您之外还为他人工作的代理人,通常不属于非独立代理人规则的范围。只为您工作、听从您指示的代理人,无论合同叫什么名字,通常都不在此列。
- 自负盈亏买入并转售的经销商。他们与自己的客户订立自己的合同,而不是您的。这是人们选择经销商路径的原因之一,而它只有在您之后不以卖方的身份行事时才站得住。
- 与实际做法相符的书面职责范围。岗位说明、授权文件和代理协议,写明实际做的事。现实印证它时,文件有帮助;现实与之矛盾时,文件反而有害。
两张清单上的一切都是事实,而事实是根据书面存在的东西来确定的。这就是为什么这个问题无法靠一条条款解决。劳动合同里写着此人无权使公司承担义务,它的价值,恰好等于邮件、报价单和会议纪要与之相符的程度。建立一套您能够辩护的安排,然后让日常做法与之一致,因为检查人员是从做法去还原安排的,而不是反过来。
审计查出结果时,代价是什么
一旦认定存在常设机构,您的一部分利润就会被归属于它,在该国就仍可审查的期间内征税。归属本身就是一场争论——哪些职能在那里履行、哪些资产和风险属于它——而要论证这些,需要从未做过的账,因为当时没有人想到有一个常设机构需要核算。此外还有被遗漏的登记和申报义务、逾期申报的罚款和利息,以及关于相关销售的间接税问题。
通常还有社会保险方面的问题。长期在一国工作的人,通常要加入该国的社会保障体系,并在该国就其薪酬纳税,不论由谁发薪、从何处发薪,所以无视这一点的安排,会在公司的责任之外再产生一份雇主责任。而且整份档案会一次性到来,远在造成它的那些决定之后,在一个您没有选择的时刻。这正是应当在出差之前、而不是收到函件之后解决这个问题的理由:事先,这只是关于岗位说明和授权文件的一次讨论,而这些仍在您的掌控之中。
在任何人出发之前,把此人可以做什么、不可以做什么写下来,用陌生人也能核对的句子:能否报价、能否打折、能否接受订单、能否持有库存、能否签字。然后让公司按此行事——报价从总部发出,批准是真实的,名片不宣示当地设有机构,仓库只做存放。如果诚实的答案是他们将进行谈判并成交,就不要再把它当作税务问题,而要当作结构问题,因为无论如何常设机构都存在,剩下的唯一选择是它是否被申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