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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欧洲公司,如何在欧洲雇人

独立承包人、名义雇主(employer of record),或者子公司。对于当地的第一位员工,每一种都是真实的选项,而每一种出问题的方式,当地当局早已熟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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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找到了这个人。德国的一位技术销售,法国的一位售后工程师,一个当天上午就能出现在经销商面前、而不是下个季度的人。您在欧洲没有公司,而雇人需要一个雇主。选项不多,每一种都为相关国家的当局所熟悉,每一种出问题的方式,从一开始就可以预见。

独立承包人,以及关系被重新认定的风险

一位个体经营者每月向您开具发票,安排明天就能开始。这是最快的答案,也是最容易崩塌的答案,因为在每一个欧洲国家,工作关系的性质都取决于它实际如何运作,而不是合同叫它什么。劳动监察部门、社会保障机构,或关系结束时当事人本人,都可以要求把它按雇佣关系处理,而合同只是一份证据,不是答案。

  • 由您设定工作时间和随时可联系的状态。一份时间表,在您的工作时间内必须联系得上的要求,休假需要事先批准。
  • 事实上的排他性。没有其他客户,或者其他客户小到您就是其收入来源。经济上的依赖是最强的指标之一。
  • 融入您的组织。在汇报线中有一个位置,参加内部会议,目标像员工一样被设定和考核,有公司邮箱和公司名片。
  • 您的工具和您的指示。由您提供的设备,由您强加的方法,由您定的价格,以及属于您而不是属于他们的客户关系。
  • 表现得像薪水的报酬。每月金额相同,不论交付了什么,在固定日期支付,有时费用报销的方式也与雇主的报销方式一样。

后果不是一笔罚款加上此后的纠正。关系会被从开始之日起重新认定为雇佣:从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连同罚款和利息一并到期,休假和工作时间的权利被重新计算,关系的终止变成了一次既没有正当理由、也没有遵循程序的解雇。索赔落在从这份工作中受益的公司头上,也就是外国母公司,设立在别处并不是抗辩理由。

名义雇主:法律上谁是雇主?

一家当地公司——代理雇主或名义雇主(employer of record)——按当地法律雇用此人,办理薪资,缴纳社会保险费,并向您开具全部成本加上自己的服务费的发票。这是合法的,启动很快,对于您尚无把握的驻点,也是诚实的答案。要明白您买到的是什么,没买到的是什么。您买到的是对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险规则的合规,以及随之而来的行政工作。您没有买到权威:您和此人之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,所以您可以设定目标、可以提出要求,但惩戒权以及随之而来的义务,属于他们真正的雇主。它也明显比直接雇用贵,而这个差距每过一个月就扩大一点。

子公司,以及它何时成为唯一诚实的答案

自己的公司更重:设立登记、注册地址、账目、申报、一个银行账户(其难处在本站别处有述),以及一位为其负责的当地代表。它也是唯一在人数超过寥寥几人之后仍然站得住的安排。它给您直接雇用和随之而来的权威,让您能建立一个团队,而不是一堆个别安排,也让税务问题在明处解决,而不是留着等人发现。真正的比较,不是名义雇主的月成本与子公司成本之间的比较,而是名义雇主的月成本乘以您诚实预计需要它的月数。

无论采用哪种安排,欧洲劳动法都会强加什么

  • 一份写明基本条款的书面合同。职位、薪酬、工作时间、工作地点、通知安排。要求的内容和语言因国家而异,只存在于邮件中的约定,对写邮件的一方来说地位薄弱。
  • 适用惯常工作地的法律。合同可以指定另一国的法律,但不能剥夺员工在通常履行工作的国家所享有的保护。写明适用您自己国家的法律,改变的比看上去的要少。
  • 在工作所在国参加社会保险。登记、缴费和随之而来的申报,在当地到期,而不是在决定薪酬的地方。对从别处临时派遣的人员有协调规则,有其自身的条件和自身的手续。
  • 工作时间、休息和休假遵循当地规则。带薪假期、最长工作时间、班次之间的休息、公共假日。没有一项可以与员工协商,行业层面的集体协议还可能在无人单独签署的情况下增加内容。
  • 终止关系受到规制。需要正当理由、程序、通知期,往往还有补偿金。不存在随意解雇,按随意解雇的方式办理的终止,是损失最多钱的地方。
  • 随着规模增长,出现代表和健康方面的义务。超过一定人数,一国就会要求设置员工代表、特定的健康与安全安排和正式的协商程序。这一门槛存在,且因国家而异,所以在无意中越过之前,先查清您所在国的规定。

选择哪种安排,与其说取决于月成本,不如说取决于预期的持续时间和此人带来的税务风险。在探索市场、无权让您承担义务的人,可以先放在名义雇主之下,边做边学。负责谈判价格并实际在成交合同的人,则会引出相邻文章所述的常设机构问题——此时您需要的结构,很可能正是您一直想避免的那一种,因为无论您是否设立过公司,税务后果都会到来。

先决定持续多长时间,再决定采用哪种安排。把此人可以做什么、不可以做什么写下来——谈判、签字、持有库存、给折扣——因为这句话同时决定了被重新认定的风险和税务风险,比选哪家服务商更重要。如果答案是他们将负责销售,现在就为子公司报价,并把它与名义雇主在您打算驻留的整个期间内的费用相比,而不是只比开头几个月。

常见问题

我们在欧洲的第一位员工,可以直接用独立承包人吗?

可以,在这段关系确实像一家公司与一家独立企业之间的关系时,它是行得通的:对方有自己的客户、自己的方法、自己的价格,交付的是成果,而不是一个在场的人。一旦此人成为您的代表、有了时间表和公司邮箱,它就行不通了,而这通常很快,因为这正是您真正想要的。风险是不对称的:这种安排每月省下的钱不多,一旦被质疑,代价是重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和一次违法解雇。独立承包人适合用于一项明确的任务,不要把他当作更便宜的员工。

名义雇主能消除构成应税存在的风险吗?

不能,这是对它最常见的误解。名义雇主解决的是在劳动和社会保险方面谁是雇主。至于您的公司是否在该国负有纳税义务,它什么也没说,因为那个问题看的是此人做什么——是否惯常订立合同或在合同订立中起主要作用,以及您在当地是否有固定营业场所——而不是谁签发他的工资单。通过服务商雇用、却在谈判价格和成交的人,与直接雇员一样容易构成常设机构。先解决权限问题,再选择雇佣安排。

什么时候子公司会比名义雇主便宜?

比大多数公司预期的要早,而且没有谁能在不掌握您自己数据的情况下给出一个数字——服务商的利润、当地雇主的缴费、设立成本和当地会计成本,各国都不同。有用的比较不是按月,而是按总额:取您诚实打算保持驻点的期间,加上公司要承担的会计和申报成本,再与服务商在同一期间的发票相比。然后在子公司一侧加上它买到的、任何服务商都卖不了的东西——对此人的直接权威,向团队增加人手的能力,以及一个可以订立合同、收款并接受审计的当地实体。